控股集團印發《干部選任工作辦法》等文件
2014年07月10日
近日,蘇豪控股集團印發了《集團干部選任工作辦法》、《集團關于向所出資企業委派董事、監事和授權委托的股東代表管理辦法(試行)》和《集團2014-2015年度培訓工作要點》等一系列文件,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公司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集團干部選任工作辦法》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全國組工會議精神等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結合集團經營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和干部選任工作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起草制定。《辦法》從基本原則、適用范圍、選任條件、選任程序、競爭上崗、市場選聘、后備干部、問責退出、降職轉崗和紀律監督等十個方面進行了闡述,進一步規范集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嚴格按照《條例》規定,明確原則、規范程序;二是根據合并重組情況,規范干部管理權限;三是拓寬干部選任視野,加大市場化選聘力度;四是強調主體意識,明確問責退出、降職轉崗情形;五是加強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管理。
《集團關于向所出資企業委派董事、監事和授權委托的股東代表管理辦法(試行)》的制定出臺,主要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要求,進一步理清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責權利,有利于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強化集團對所出資企業的管理。
上半年,集團還出臺了《二級子公司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表彰獎勵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不斷總結完善提升相關管理,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要求落實到實處,形成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機制。